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拿住手腕,我慌不择路,逃跑过程中被车撞倒,奄奄一息,还是她走到我跟前,救了我一命。”
她俯身躺在马路上,下巴磕在马路牙子上,血流如注,肚子饿身体脏,皮肤上还有的癣疮,有些已经流脓,随着失血,生命力仿佛也在汩汩流逝。顾倾城就站在不远处,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平静。她记得顾倾城那天穿的鞋,是一双羊猄皮的及踝靴,靴口有层叠的木耳边,因为逆光,反绒面上像罩着一层白霜似的。那天是一个冬日里的大晴天,天空是近乎透明的蓝色,一丝云絮也无,她看着天上的天色,心里只觉得是满腔的无能为力和怨恨,她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就以这样荒谬的方式终结,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格外痛恨。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沈陆嘉深深地凝望着她的脸,轮廓确实比晏修明那张脸要来得深刻立体一些。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情绪,伍媚微微垂下眼睫,将两条腿蜷上沙发,改为抱膝而坐。
“我的脚趾本来已经因为常年跳舞而拇指外翻,她给我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矫正手术。害了癣疮的皮肤也在医生的护理之下一块块褪落,长出新肉。”
她清楚得记得自己□地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面,局促又震惊地看着镜子里那个似是而非的自己,顾倾城站在她身后,尖尖的手指徐徐地在她背脊上逶迤而下。
她有些不敢直视镜中的自己,顾倾城却用两根手指叼起她的下巴,轻轻一笑:“我们两现在谁美?”
她肩膀颤了一下,几乎疑心自己坠入童话世界,身后站着的是恶毒善妒的皇后。
顾倾城却似乎觉得有趣,缓缓脱□上披着的外衣,随意地赤脚走到镜子面前,和她并肩而立。
那一刹那,她下意识地比较起镜子里两具雪白的胴/体,不过几十秒之后,她便挫败地发觉,即使一样的长颈溜肩美人腰,可是顾倾城眼波微动之间,时而是安格尔笔下由鲜奶油砌成的大宫女,时而是莫罗画作里的在希律王面前跳舞的莎乐美,时而又是沃特豪斯描摹的和美少年许拉斯对望的林中女仙,而她,如同一只干巴巴的白斩鸡,什么都不是。
仿佛看穿了她所想,顾倾城弯腰捡起衣服,披在身上,笑道:“女人美不美,从来不在于穿什么衣服,喷什么香水,戴什么样的珠宝。也不是瓜子脸、双皮眼樱桃小嘴一点点之类的所谓标准。从根本上说,美在于欲念,美唯一的标准是能否勾起别人的*。”
“我开始学法语,同时准备申请巴黎政治学院的传播学硕士,至于余下的时间。”伍媚嘴角的笑容里有一丝难堪,“我剩下的时间全部跟着她身后,学习怎么走出那种细沙漫过沙堤一般的步伐,怎样用眼睛和男人打官司,怎么样打麻将,怎样样将带骨头的食物吃得活色生香。”
这和古代勾栏院里买回来一个人再由鸨母慢慢调教有什么区别,沈陆嘉本就抵触顾倾城,听到这些心中对顾倾城愈发嫌恶起来,忍不住蹙眉从喉咙里挤出恨恨的“顾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