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球,是彩虹色的,隔壁的哥哥要搬家, 将这个球送给他。他非常爱惜,因为那是他仅有的玩具。
妹妹也喜欢这个球,不过那时候妹妹才刚会走路,根本没法跟他一起玩,他也不喜欢和女孩子玩。附近也没有同龄人,他都是自己在那里默默踢球。
母亲喝得醉醺醺地回来,他和妹妹都躲到衣橱里,等到母亲睡着了才敢出来。
出来之后,他发现,他的那只彩虹球上,插了一把剪刀,球已经被剪坏,破了个大洞,成为一滩再也没法弹跳起来的橡皮。
现在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他人生的写照,千疮百孔,永远也无法脱离泥淖,注定要烂在烂泥里面,他从口袋里掏出小瓶装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他也和母亲一样迷恋上酒精。
对面的皮球滚过来,雨势变大,小孩朝他挥手,示意他将球帮忙踢回来。
凭什么?他凭什么要踢回去。
雨水顺着关英杰的额发留下来,流到鼻尖,嘴唇,下巴,然后滑落到脖颈,锁骨。他全身都快被淋湿了。原本喝了热可可变得温暖的身体,再次变得冰冷。
看着地上那颗蓝色小球,他飞起一脚,将球踢向相反的方向。球一瞬间飞了出去,对面的小孩跳脚叫嚣,要冲进雨里,却被他的母亲阻止了,两人一起瞪着他。
关英杰哈哈大笑。
不想淋雨,又希望别人帮他,怎么可能,这世界可是很残酷的,不能什么都指望别人,除了自己,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
运动鞋里也几乎湿透,他踩着雨水慢慢走。他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过身上有点钱,去酒店的话,应该没问题。
林乐好像在酒店给他开了个房间,不去住的话,好像也挺浪费,有便宜不占是傻瓜不成。现在全身都湿漉漉的,估计打车都不太可能,走过去的话,也不远,就两站路而已。
关英杰在雨中奔跑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淋雨。
小时候,母亲从来没有给他买过雨伞,所以放学回家他都是淋回去的,原本有同学愿意撑伞送他回家,结果被母亲看到,把同学打了一顿,后来再也没有人愿意和他合打一把伞。
每次淋回去,衣服全湿了,他就把衣服脱下来拧干,然后继续穿回身上,将衣服捂干,就这样竟然一次也没有生病,他觉得自己的命真挺贱的。
妹妹也是,被母亲打来打去,竟然也长大了,如果不是后来出车祸,或许跟他一样,无论在什么烂泥里面都能活下去。
其实他在电视上看到过林乐。
好像是什么星王子的大婚现场直播,记者介绍到场的知名人士,那时候,林乐好像还没有瞎。
后来被绑架,遇到事故才瞎了。绑架挺正常的啊,像林家那么有钱,当然会绑架她,虽说有钱的人家挺多,但她家最有钱,树大招风。
据说她得救,是因为有个男孩帮她的,所以她就要找到那个人报恩。这么多年也没找过,怎么突然要找,估计也是闲的。
确实,每天都看不见东西,光是弹琴,闷都把人闷死了,找人解闷也正常。
就是不知道林卫怎么会找到他,让他去扮演那个人。话说回来,真正的那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到底去了哪里。
关英杰哼一声,说不定被林卫给杀掉了也不一定。他像狗一样,巴着林乐。
林乐估计只是把他当成佣人使唤,就像她的盲杖之类的日用品。但林卫看林乐那眼神……他觉得,如果出了什么新技术,需要林卫把眼睛挖出来给林乐安上,他都能当场直接挖。
为了讨女主人欢心,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真是条好狗。
到了酒店,他放水泡澡,这里的浴缸简直大的出奇。
床也太软。
他想到刚到林乐家的情景。
美得几乎毫无瑕疵的女孩坐在豪奢的刺绣沙发上,面无表情地询问一些他从信上看到过的内容。
如果不是眼神太过死气沉沉,他根本看不出林乐是个盲人。她的态度冷漠疏离。
一个有钱的瞎子,运气可真够不好,瞎了的话,有再多的钱,也有许多乐趣无法享受到。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的有钱人扯上关系。真是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刚从监狱里出来,就能够找到这么舒爽的新工作,他真不知道是不是要去感谢根本从未眷顾过他的命运之神。
没错,他是把假装林乐的救命恩人,当做一份工作来做,也算是他在监狱养成的习惯之一,当成工作的话,就不会去投入无畏的感情,也不会受到伤害。
伺候好她,陪她玩,找点乐子,就和古时候公主身边的小厮太监差不多的职位。这是林卫对他的说法,让他不要生出什么不该想的心思,他随时都可以赶走他。
林卫一直对他抱有敌意,明明自己是他找来这里假装林乐要找的人,他又何必那副模样。
关英杰觉得特别好笑,林卫也不过是林乐身边的一只狗而已,而他本人也和狗没啥区别,都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