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b市人吗?”我听他说话,咬字清晰,挺像b市当地人的。
小十晃荡着脑袋:“嗯……算是半个吧。”想了想,他补充一句,“我在这里住了很久。”
我上下打量他几眼,“你还是学生吧?”
“噗嗤”一声,小十乐了:“我看起来像吗?”
“像。”我老实回答道。
“我读过——后来又不读了——现在没在读。”小十绕口令似的说:“但我住在大学里哦!”
“啊?”我被他搞糊涂了。
“哈哈,我这两天住在一朋友那,他在b大读博士。”
“哦。”
我们又爬过一个烽火台,眼前的台阶变得越发陡峭了。
步子缓下来,小十又开始轻声哼唱那首《蜗牛》,他的歌声,空灵又温柔,特别醉人。
我安静地听他唱完,心中说不出的舒畅。
“小十,你唱歌真好听。”我真心地称赞他道。
小十笑弯了双眼:“谢谢。”
“你是职业的歌手吗?”
“不是耶。”
“为什么呢?你明明唱歌那么好听——”那些电视上抛头露面的歌手们,有些唱得远不如小十呢。
小十呵呵笑着:“唔嗯,我不喜欢出风头。”顿了顿,他把目光望向远处:“……唱歌嘛,我只要能唱给心爱的人听——就好了……”
我有种直觉,小十他有心爱的人——只是,不知道他那一瞬的落寂,是为了什么……
我和小十一起从长城回来,然后在转车的地方分手。
小十掏出他的手机:“阿卫,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
我把自己用的那支手机号码告诉他,在他拨了通电话过来后,也把他的号码存了起来。
“你没那么快离开b市吧?”小十问我,可是他的语气倒是笃定的。
我一愣,然后点点头。
小十笑着道:“那我会再找你的——手机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