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和汉斯,说:“我跟他们可不一样,玩的地方也不一样,太过热情的地方我不喜欢去,我每次来去的地方都是你们民风最质朴的乡镇,那里才是我最想待的地方。”
说到这,他不由又想到那个雪夜里,坐在保时捷车上的男子,像朵雪花一样晶莹剔透的美男子,真是令人难忘啊。
“乡镇啊,这附近也有,呃,约翰逊先生前几天就是去了乡镇?”魏司突然想起他与雷特等人同时下飞机,却自己一个人离开了,按这么说,可能是先去了附近乡镇玩了。
约翰逊喝了口香槟,点了点头,他很有兴趣地跟魏司聊:“我前天到你们海城郊区的东风镇上住了一晚,那里的村民真的很纯朴,我跟他们出去上了趟集市,见识了不少东西,很有收获,不过最让我感到值得的是,遇见了一位富家少爷。”
“富家少爷?”魏司奇怪地问:“东风镇上怎么会有富家少爷?是村长的儿子?”
“不是,是真正的富家少爷,开着红色的保时捷,他的司机也很帅,不过,他是最漂亮的,就像……”约翰逊蹙起眉头,努力的在脑海里搜索所学的中文形容词,“就像是你们诗书里说的那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魏司纳闷地问:“不是富家少爷吗?这淑女……”
“我就是做个比喻,虽然不太合适,但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约翰逊拿着酒杯靠在椅背上,满是憧憬地说:“要是能再见他一次就好了,我一定一定要留下他的电话,一定要认识他。”
魏司听着总感到哪不对劲,东风镇上的富家少爷,开着红色的保时捷,不要说乡镇,就是整个海城,能开着红色保时捷的人数都能数得过来,更何况东风镇还是个比较贫困的小镇,那会是谁?
这时,玛拉站起来道:“菜都上了,大家先用餐吧。”
魏司只能揣着一肚子的疑惑没再往下想,这时,他的手机震动了几下,拿出来一看,是盛锦世的短信,他背过身去看,是锦世已经跟卓云联系上了,确定明天回一趟盛家大宅。
他看着短信笑了笑,然后快速回了个傻傻的表情笑脸,约翰逊见他背对着发短信,便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是给女朋友发信息?”
“没有,是一个朋友。”魏司微笑着收好手机,他还不到随便与人分享恋情的时候,尽管外界对他与盛锦世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但他们的事仍不能光明正大的公开。
约翰逊耸了耸肩,没有当回事,宴席上,大家相谈甚欢,玛拉是公关高手,对付雷特和汉斯等人卓卓有余,刚刚餐前一席话,玛拉已经基本摆平雷特和汉斯,不过只是钱多钱少的问题,环城给得起的,星亚也给得起,更何况魏司的演技和票房号召力有目共睹,这对于金钱至上的国外制片人来说最重要的,毕竟谁也不想拍亏本电影。
一餐饭吃得其乐融融,基本上已达成共识,散席时,玛拉负责送客,她不想让魏司过多涉及这种餐后节目,便叫他先离开。
魏司心里也想着家里的盛公子,于是也不多说什么,跟约翰逊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离开了。
他经过大厅时不经意发现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年轻男人从外边进来,魏司停了一下,发觉这人背影很熟悉,但他心里想快点回去,没有再去细究就离开了。
简扬挤进电梯里,摘下棒球帽,深深地吁出口气,电梯缓缓上升,他手心里握着张房卡,这是刚刚陈立煜叫人拿给他的。
“今晚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搞不掂那个约翰逊导演,那么,我也没办法救你,这部片你就完全被踢出局了。”
靠!有这种金主吗?把自己的新欢一而再再而三地踢给别人!
简扬听了陈立煜冷冰冰的话直想把手机扔过去,但他不敢,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简扬觉得陈立煜好像越来越对自己不太感冒,之前刚开始时还会带自己出国游玩,为自己去踢《纵横江山》的场子,还积极争取《无底深渊》的角色,可是最近这段时间越来越冷淡,特别是当自己面试不如魏司时,更是冷若冰霜。
难道说已经到了倦怠期?他们才在一起短短几个月啊,因为他的介入,陈立煜与孙涵三年的感情都散了,那么陈立煜对他怎么可能只有几个月的新鲜感?
简扬恼火地揉着手里的棒球帽,他还没开始红呢,一点便宜都没占到,就要被更新换代,这叫他怎么甘心?!
电梯门“当”地一声开了,抓着手里的房卡,简扬缓步走进铺着地毯的走廊,他走到约翰逊的房门前,犹豫了一下,然后敲了敲门。
约翰逊没有跟雷特他们去玩乐,他向来喜欢安静纯朴的独处,晚餐后,他谢绝了玛拉的邀请,一个人回到房间,专心看着电脑上拍来的图片,里面是他前两天在海城东风镇拍得一些乡土人情,他一张一张地翻着,突然有一张图片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张光线微暗的照片,下着雪的夜里,火红保时捷的车前灯大亮,而坐在车后座的人正好落下车窗,露出小半身,他的那张脸庞侧侧地探出来,像是点燃了整个黑夜的星辰,雪花落在他深棕色的头发上,让他看起无比温柔。
约翰逊看着这张照片顿感心旷神怡,这么漂亮的东方男子还真是少见,他双手支着下巴,对着电脑里的人痴痴地笑,而就在这时,门铃却响了。
“请问你找哪位?”约翰逊拉开门,看到眼前站着一位俊秀的年轻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