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的第四个女人,就是我现在的女人,名叫魏万花。她那时三十岁出头,两个女孩一个男孩,丈夫是崖塌了砸死的。我是个光棍,她是个寡妇,我同意,她也同意,她跟人说,劳改释放犯就劳改释放犯吧,瞎好是个大学生。我们在北湾农场结婚,借了一间六平方米的房子,是就业人员腾出来的。领导还叫我休息了一星期,算是度蜜月。婚后我立即就打报告:我现在有家了,在农村,我要求到农村落户。1976年,我终于在平铺乡二队魏万花家落户了,成了一名自由的公民。
说到结婚还有个小插曲:结婚前女方要六尺条绒,我没钱买。我给姐写封信,我要结婚了,为的是离开劳改农场,无论如何请你帮助我一下。求你了姐姐。我姐寄来了六尺条绒五十元钱。姐姐的信中写道:知道你要结婚了。农村很适合你,可以大有作为。寄去五十元钱六尺布。记住,就这一次呀。信封里还有母亲写的一页纸,说,从你陆续寄来的几封信中看出你确是改造好了,望好自为之。
再说个小插曲:我在酒泉的下河清农场就业的时候给家里写过一封信,信里对当时刑满不准回家发点牢骚。我姐竟然把我的信转给农场党委,结果造反派——管教人员——毒打了我一顿。l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