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前40万字是“死里逃生”的。事情是这样:某晚窃贼爬入我的卧室,窃走了我一架价值千元的收录两用机。我一笑了之,妻闻讯后责备了我说:“辛辛苦苦买的录音机被偷走了,你不去报案,还若无其事,你家存多少钱?”
我说:“小偷偷它,说明他需要它!物质不灭,这台录音机还存在于世界上嘛!只不过是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所改变罢了!”
“你……”
妻被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事情发生一周后的一天早晨,我起床后想看看译稿(译审j叉进行,这是我的习惯)发现号码手提箱不翼而飞!“我的译稿哪里去了?”
在厨房赶制早餐的妻随口答道:“不就在手提箱里吗?”
“不见了!”
“什么?”
“哎呀呀,小偷给你顺手牵羊了!”
译稿丢了!小偷大概以为那提箱贼沉贼沉的,必定是装满了钞票!
我怒发冲冠,顿足骂道:“窃贼!我……我……我枪毙你!”
“枪毙”之类的话,纯属气愤之发泄。我没有枪,即使有人给我枪叫我毙死囚,我也未必有胆量去扣动扳机。译稿丢了,这却是事实,一年来的废寝忘食呀!气愤之余,我指天发誓,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要将丢失的部分重译出来!我不相信还有小偷再来偷它。
大概是我要“枪毙小偷”的豪言壮语传了出去,整个宿舍区的人都对我表示同情,连小孩也要问上一句:“胖叔叔,书稿找到了吗?”
大概是在译稿被窃后的第九天,一个红领巾急急忙忙跑来找我:“胖叔叔,那门后边有一大堆稿纸,是不是你的?”
我扔掉手中的笔,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梯,跑过院子,拐进另一楼区(跑动间不慎一脚踩在钉子上)进了那扇门,像饿虎扑羊似的,一下子扑在那“一大堆稿纸”上!译稿!我的译稿!在兴奋之余,我不免想到了那个小偷:他还真有点儿良心!但他也不够朋友,他把我那只手提箱拿去了。
几年已经过去了,但我对此事仍耿耿于怀,并以此为题作了“译后记”是不是我心胸太窄?也许是吧!
不过,我要告诉你们,我的读者:我爱自己的劳动,更爱你们!
译者——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