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妮又想起欧。亨利里写到的故事,他也写到过纽约秋天卖烤栗子的小贩。自己看过的那本欧。亨利的,是一本十分破旧的,不知道经过多少人手里翻过,才传到了范妮手里,封面早已掉了,第一页到第七页也掉了,整个书都软搭搭的,回潮的雨天里,它散发着旧东西复杂的气味。她是闻着那气味,记住了纽约的秋天沿街会有小贩烤栗子的。后来,范妮肯定又在别的美国里读过过这样的细节,但是在杰克。伦敦的书里,还是在马克。吐温的书里,或者是在《珍妮的肖像》里,她已经忘记了。有时这些书里会出现一个椭圆形的沪江大学图书馆的蓝色图章,那一定是文化大革命烧书的时候,从大学图书馆流散出来的藏书。在寒冷的冬天,在垫高的枕头上,有一本外国看,肚子上压着一个鼓鼓的热水袋,这是范妮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有两个地铁站可以下,一个叫 4;从那一站下,要穿过华盛顿广场,我是喜欢
过华盛顿广场的,还有一站更近,叫;那时候很多艺术家在那里开小店,手工做的女人戒指最漂亮。”爷爷在纸上标出来两个地铁站的位置,但是他没有提起,他之所以知道春街上的手工戒指好,是因为乃乃来看他的时候,在春街买了不少戒指的缘故。
“甄展,你其实一点也没有变,”叔公说,“我那时要去纽约看你,去接姆妈带过来的笋干,你也是画了这样一张图,给我寄过来,你记不记得。”
“你又没有用我的地图,雇了出租车来。”爷爷说,“你穿了一条白裤子,戴了一顶巴拿马草帽,爱丽丝穿了蓝色的蓬蓬裙。”爷爷说。
“叔公,你和婶婆的派头真好啊。”维尼叔叔对叔公笑,虽然婶婆早和叔公离婚了,她当年就留在美国,不肯回上海当少乃乃,但他们却一直有联系,保持着洋派学生的风度。
叔公也笑:“我也就是好看,银样蜡枪头。你爹爹才是学问好,他是在nyu都可以拿得到奖学金的好学生啊,一口文雅的英文,连我的美国同屋都说,电话里一点听不出来是个中国留学生。爱丽丝也是个欢喜读书的人,她的心气多少高啊,是美国名校的学生,就是宋家姐妹读书的那个威斯里女子学院,我们家那么多孩子,她就是和甄展谈得拢,连她都说甄展的英文好。”
一直静静听着的简妮c嘴说:“那爷爷可以教我英文,肯定比我们前进学校的老师还要好。”
爷爷摇摇头说:“已经早就还给老师了,简妮。我是什么都还光了,专业也还给nyu的教授们了,就算现在我有机会回去见他们,我也没有这个面孔。”
一向沉默寡言的爷爷突然说出这么痛心的话来,让一家人都不知道怎么对付。大家僵在桌子上。
最后,还是维尼叔叔满脸堆着不知所措的笑,一双手紧紧握着刀叉,轻声说:“爹爹,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啊。爹爹。”
范妮将自己的肩膀缩起来,并埋下眼睛,这样让她感到舒服一点。
而简妮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她眼睛里全是要为爷爷担当什么的勇敢,就象她考到了上海,告诉爷爷自己选择的专业的时候一样。
好在这时上主菜了。跑堂的将白色的大盘子重重顿在桌上。即使是红房子,也已经不懂该将食物轻轻放在客人面前。一连三份烙蛤蜊使得满桌都散发出加了奶酪的熟蒜茸微臭的香气。别桌上的客人都朝范妮家的桌子上看。
叔公说,居然烙蛤蜊的样子和味道都没有什么变化,就是味道淡了点,“大概我舌头上的味蕾死得差不多了吧。”叔公说着,远远地拍了一下范妮的胳膊,“好好抓紧机会享受人生啊,人老了以后,什么都不太有意思了。我最欢喜看那些在麦当劳里工作的年轻人,动作快,声音响,那就是美国,就是年轻啊。”
爸爸妈妈点的是葡国j,那是他们在离开上海时匆忙举办婚礼时,在红房子西餐馆吃过的菜。范妮和简妮都不敢点j,在西餐馆里吃j,不可以用手,要用刀叉,一点一点与j骨头上的r斗争,实在太累了。范妮点的也是烙蛤蜊,简妮点的是炸猪排,在新疆的家里,妈妈也常做炸猪排吃,家里也特地备着刀叉,这是简妮最会吃的西餐主菜,在用刀叉吃饭的时候,佐餐的就是爸爸妈妈的上海故事。说不光的霞飞路,小开家的家庭舞会,自己有一支吉他乐队的,沙球和吉他,红房子西餐馆里的法国大菜,《he world》,那都是他们开家庭舞会时听到的唱片,也是他们被发配到新疆的理由。简妮从来不觉得自己不是个上海人,会对红房子西餐馆陌生,只是她今天不想出一点差错,宁可保守。可爸爸妈妈居然可以用笨重的刀,把j块上的r都剔干净,吃得有模有样,一丝不乱。他们俩坐得笔挺的,手肘贴着自己的身体,掌刀的那只手腕轻轻动着,j块上的r就被老老实实地卸下来了。他们粗大的手和郎尼叔叔一样,与他们文雅的吃相不般配。让范妮不得不暗暗服气的是,即使他们的手因为长期的体力劳动变成了这样,即使他们的口音里有那个陌生的“ou”,他们吃起东西来,还是没有走样。甚至,比自己姐妹的样子还要好。
郎尼叔叔点的是红烩小牛r,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