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啊!”维森真是觉得自己简直是瞎了眼!这家夥竟然在他面前赤裸裸的调情!
“你怎麽了?”杨墨的语气中带了点疑问。两人坐在回去的出租车上,维森一上车就把头扭向了窗边,一副气鼓鼓的样子,当真是好笑极了。
“……没什麽。”良久,维森硬邦邦的扔回三个字,他能说他是嫉妒了吗?开始时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结果发现理解错了,又以为对方是个爱妻纯直结果发现自己又错了!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维森也有些不明白自己到底为什麽恼火,不过是个借住的陌生人罢了,人家可还是有前妻有爱人的,怎麽也轮不上你操心不是?这家夥不知检点到底跟你有什麽关系?
砰!!铁门关上,维森示意杨墨先洗澡,他去收拾下东西。杨墨倒是不客气,关门脱衣服洗澡,洗澡时发现自己身上有些红印,杨墨一愣,才想起来这可能是刚刚被那个男人碰过的地方,竟然这样就过敏了,真是,啧啧,杨墨暗自摇头,他刚刚在酒吧不小心把以前的习性带出来了,看来要是不小心点可能会把这个身体弄死了,那可就糟糕了!
洗毕,没毛巾,杨墨也没打算借用维森的,要是用了估计身上会很惨烈,随便用上衣擦干了上身,然後套上那套脏衣服,反正也是今天刚换的,杨墨表示他没洁癖也不介意,不需要在别人面前假干净。不过,他果然应该回去取下衣服吗?他倒是忘记这个身体的破毛病了,看来不仅衣服得带,连床单被罩也得拿呢,真是麻烦!
杨墨出去後维森直接进去了,并没有与他说话,杨墨就当对方还在无理取闹,也没故意搭话。走到阳台,掏出手机,看著里面的两个未接电话,还有三条短信杨墨扬起了眉。
现在到有时间理他了?不是说孕妇旁边不能开手机?果然还是更喜欢杨风凌吗?
杨墨不甚在意的撇撇嘴,不管是‘喜欢’还是‘爱’都怕比较,遇到‘更’後果简直是惨目忍睹。杨墨拿著手机回了短信,直接告诉他自己遇到了邻居,决定住他家了。至於後果?最多明佐杀过来吧。
哈欠,杨墨突然觉得很是困倦,坐到沙发上,身子一歪,竟然闭目睡了过去,快的令人惊讶。
所以,等维森终於安慰好自己出来时,看到的就是睡美人,啊,不,其实完全没有那麽浪漫,就是一个睡著的男人,正蜷缩著躺在他的真皮沙发上。
本来维森可能会好心的叫起杨风凌让他去睡床,可是今天实在是对他打击太大,他完全不想理这个家夥,更不可能像是对女人一样把对方公主抱到床上,所以维森擦著头发就想回卧室,把这个借住的家夥扔在客厅。
可是──,果然,维森就不该相信自己的自制力吗?不知道为什麽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腿,想过去看看。算啦,就当是给对方盖被子好啦,天气是有点变凉,咳咳,就是这样。
过去一看,维森的脸色顿时严肃起来了,慌忙把杨风凌的身子翻正,手指摸向那泛红的皮肤,发觉有细微的颗粒感,不会是酒精过敏了吧?天太黑他一直没发现?
杨墨领口旁本来白皙细嫩的皮肤上出现了一道红痕,上面泛出细小的红色疙瘩,还有紫红色的小点渗出,看起来甚是骇人。
维森手开始发抖,但是很快回过神来,迅速的帮仍然睡著的杨风凌脱掉了全身衣物,仔细一看,本来抖个不停的手倒是停下了,因为他发现这并不像是酒精过敏。虽然杨风凌的体温是有点高,他身上也布满了红色的痕迹和红斑,但是杨风凌看起来并不痒,听了听心脏好像也没有心律失常,心跳加快什麽的。再仔细观察这些红痕,发现大多数都是在衣褶之处,比如说膝盖,手肘窝,脚踝手腕,还有脖颈,剩下几处浅色多徘徊在胸口腰侧,这是什麽病?
维森一下子不知道如何是好,就把人这麽扔在这?还是抱回床上一起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