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虽然面对父亲时依旧会下意识地追随他的身影,c-h-a手限制他的交际圈,时不时在梦里和他大胆地热情地肢体纠缠,对李维义也一如既往地充满敌意和警惕,但他已经不再轻易地情绪外露,也不再轻易地为各种情绪所左右。他学会了克制。
就像现在,回过头,看向坐在他前排的这个斜侧着头、冲他满脸j,i,an笑算计、露出的森森白牙仿佛能随时咬下人一大块r_ou_、右手伸到他面前晃着一本粉红色封面书籍的小女同学,他已经不再像之前每每都有杀人的冲动了。
“张云翔,这是荧光大神新出的一本书,故事和情节都非常吸引人哦……”对方拖长声调,笑得像个“狼外婆”,白嫩的小脸上浅浅的两个酒窝也透出一股诱惑的味道,“只要你给我抄一篇《洛神赋》,我就借给你看,怎么样?划算吧?”张云翔前世就写得一手好字,重生以来又逐渐消了原本刻在骨子里的浮躁和狠戾,虽然写的字依旧含有一丝邪肆妄为的意味,但也更加轻灵飘逸而不失沉稳大气,许多班上的同学极爱他的字,要不是他看起来实在不好相处,而学校的小女生们胆子多半不够大,说不定每天光应付求字的人就能让他筋疲力尽。
张云翔微微勾了下嘴角,继承自张雅琳的丹凤眼冷冷冰冰地看进对方闪着光亮的大眼睛里,对方马上就感受到了冬天的凛冽寒风割着脸皮、疼痛入骨的滋味,立刻举起双手缴械投降:“好好好,你张大帅就是我亲哥哥!我哪敢劳动尊驾为我做事啊!这本书免费给你看,哪时候还都可以。”说着对方恋恋不舍地将书递到他面前。
张云翔伸手接过,看了一眼书皮,只见封面上印着明晃晃的三个蓝色正楷大字“父与子”。想必又是一篇父子文,他在心里愉悦地笑了。
其实张云翔本来并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还有耽美这么一种描写同x_i,ng之间恋情的特殊文化,从当初在白渡山庄和这个名叫白珍珍的女同学相遇到现在两人成为交情不错的朋友,在白珍珍的诱拐下(拜托,这是你情我愿的好吧),他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完成了从直男(真的吗?)到腐男的蜕变。
也许是现实中求而不得的痛苦的折磨让他几乎承受不住,也许是他已经踏入了自我怀疑、自我否定和自我厌恶的深渊几近绝望,他急需一处安宁的港湾作为自己摇摇欲坠的心灵小船安全的避风港。所以他放任自己沉溺在耽美的世界里,就算因为现实和理想的反差让他更加绝望,他也无怨无悔,因为至少他不会再因为心中不伦的恋情而想要扼杀真实的自己,因为他明白了他的爱情并不是一种错误。
在这个世上,如果言情是月亮,那么耽美就是北极星。即使光芒微弱,甚至被月亮的光辉所掩盖,它也依旧坚-挺地挂在夜空中,为迷途中的旅人指引方向。
因此,不得不说,这白珍珍的出现及时地“挽救了”因为极度自我唾弃几乎j-i,ng神分裂的张云翔。
白珍珍此女,从小聪明伶俐,长相甜美可爱,在家有父母疼宠,在校有老师同学喜爱,又兼家境富裕,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可谓是人生得意,生活顺遂,俗话说就是舒服又清闲得令人十分蛋疼。所以在两年前通过网络接触了解到耽美之后,她就义无反顾地投入了耽美大神的怀抱,并积极传播耽美信仰,发展耽美事业。再加上她人缘超好,有意无意间被她祸害的同学朋友不知凡几,甚至连外校的男生们都知道了,这世上不仅有男女之别,还有男男之分,男生与男生同桌时三八线(或者是四九线?)也是不可或缺的!
自从上次在白渡山庄偶遇张云翔,白珍珍发现,张云翔为人并不如表面上冷酷,是个面冷心热(你确定?)的好小伙。这么一个金光闪闪的大帅哥整日在眼前晃荡,她又怎会不动心?所以她历尽千辛万苦(人家很合作的好不好),总算将张云翔拉进了她所在的耽美阵营,并给张云翔取了个响亮又有型的绰号,曰“张大帅”。
不说接下来张云翔每天花费大量课余时间来阅读耽美,以安慰自己在现实中受伤的心灵,只说这天乃是星期六,天高气爽,云卷云舒,白珍珍和她的好朋友林月新来到人潮攒动的大市场买衣服。
s县的大市场及其附近的几条街道共同形成了县城最繁华的商业区。每隔三天的赶集日,周围所有城镇的人们都汇聚到县城,在该区域摆地摊卖东西或者逛街购物。这个时候的大市场总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今天既是周末,又是赶集日,白珍珍她们很快就被摩肩擦踵的人群挤累了。张云翔的家就在市场对面,楼下还卖女装,白珍珍早就垂涎他父亲的美色,想着去他家看看了,这下有了借口,她细细一想,计上心来,飞快地拉着林月新,穿过人群,走进了黄阿姨的女装店。
黄阿姨见来了客人,连忙上前热情地招呼。白珍珍慢慢选了一件合心意的白色连衣裙,在试衣期间状若无意地问道:“哎,阿姨,这楼上是不是张云翔的家啊?”
“是啊,你们认识?”黄阿姨人老成j-i,ng,马上就猜到了真相,了然地笑了笑,说:“你们是同学吧?既然是他同学,阿姨给你们实惠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