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终于决议下达了。他没有做绝。因为那对他也没意思。我早算准了,所以我赌了。鱼死,当然不是我用死威胁,而是说他一旦把我弄进去,那他也得不到他要的。
我也知道会拖上两天多,无疑是他在等着我去求饶,但他是等不到的,想必他也知道。所以,难得他妥协了一次。
解决了案子,我彻底从这座城市消失了。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阴魂不散的混蛋,他吃饱了撑的吗?居然还给我捣乱!
他的毅力有这么强。那份势在必得的执着和不顾一切的手段让我觉得恐怖!
在那么偏远的地方,他还是有办法把我逼入绝境。
媒体的功用啊,也已经沦为了有钱人操控的把戏。
我瞪着眼睛,看着电视屏幕,无法置信我看见了什么。
我成了忘恩负义的无耻之徒?十恶不赦的经济犯?不择手段的诈骗者?
于是,半小时后,我被老板辞退,连薪资都没拿到,在一些人的窃窃私语、指指点点中丢了我到达这个小镇后找的第一份工作。
得感谢现代社会的发展,感谢人民生活水准的提高,感谢电视的普及,更感谢-